临桂县位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西郊,县城为桂林市西城工业开发区,距桂林市区6公里。建县始于汉代元鼎六年(公元111年),距今已两千余年,从三国到清末,临桂县城都是郡、州、路、府治所在,有“桂都首邑”之称。临桂是一块风水宝地,历史上人才辈出。广西历史上第一位状元赵观文就出自临桂,自唐代以来,临桂共出了5名状元,2名榜眼,291名进士,被誉为“状元之乡”。清代名臣陈宏谋官至太子太傅、东阁大学士(宰相),其玄孙陈继昌三元及第,陈氏一门“五代”连科。近代出了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号称“小诸葛”的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等桂系首脑人物和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功显赫官至副总参谋长李天佑上将。在1996年7月的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临桂体育健将唐灵生、肖建刚分别获得奥运会59公斤级和64公斤级举重金牌、铜牌。全县人口45万人(农业人口39.5万人,非农业人口5.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3.1万人。辖八乡六镇,165个村(居)委会。全县总面积220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2171.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5441公顷,水田28494公顷、旱地6947公顷),水域面积30.17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11.46万亩。
临桂怎么处理起诉不还钱的欠债人
一、欠钱被起诉了没钱还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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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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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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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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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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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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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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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收欠款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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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它能够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期限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了约定的期限不还款,债权人应该在三年之内提出诉讼主张,如果在三年之内没有主张,在三年之后才向法院起诉那有可能面临法院一个败诉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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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权人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有非常多的强有力的方式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包括查封、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拍卖债务人的房产,或者将债务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债务人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也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给债务人的生活带来种种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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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系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干预;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可以更彻底解决问题,因为有生效法律文书的存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文书,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来没有后遗症。